【我國現有46死刑罪名分別有哪些】

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 武裝叛亂、暴亂罪;投敵叛變罪間諜罪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罪;資敵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毒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核材料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危險物質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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