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別】1、證件名稱不同
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
而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
2、監制機關不同
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
而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
3、權證編號不同
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和房屋所有權證號 。
不動產權證書包括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
4、頒證詞不同
房產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房產,經審核屬實,特發此證 。
不動產權證頒證詞: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對不動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不動產權利,經審查核實,準予登記,頒發此證 。
5、標注產權信息不同
房產證字正文需標注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等 。其中,房屋狀況還需詳細注明房產的總層數、建筑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其他;土地狀況需要詳細注明房產附著土地的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信息非常龐雜 。
不動產權證書在正文需標注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和權利其他狀況,非常簡明扼要 。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現在房產證改不動產是什么意思?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 。“房產證”將逐漸換發成“不動產證” 。
原本,購房者買房后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 。不動產登記開始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
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 。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律效力 。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頭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