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聘用合同范本


勞動聘用合同范本


近幾年,高校人事、勞動聘用管理中存在許多問題,引發的爭議和糾紛越來越多 。對于勞動合同簡單你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知識庫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簡單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
勞動合同簡單范文1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職 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限為 個月 。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
三、工資待遇
第四條 甲方按照日薪制支付乙方工資,即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天,可以獲得一天的勞動報酬 。試用期內 元/天,正式聘用后 元/天 。
第五條 甲方延月支付乙方工資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
第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 。變更聘用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法定程序,并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后,確需裁減人員的 。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解除乙方的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包括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 在試用期以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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