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蘇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蘇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蘇州公租房買賣政策
蘇州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區城鎮戶籍, 并在本區工作或居住;申請人配偶非三水戶籍的, 應作為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城鎮職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 。
(3)無自有產權住房或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 。
(4)現無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 。
【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蘇州公租房買賣政策】(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過房產 。
蘇州公租房的買賣政策
依據《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及《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租賃合同期滿, 承租人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 應在租賃合同期滿3個月前提出申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 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并對原承租住房享有優先權 。
(一)承租人在租賃5年期滿后, 可選擇申請購買居住的公共租賃住房 。
(二)公共租賃住房出售價格以綜合造價為基準, 具體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住房保障、市財政等部門研究確定, 定期向社會公布 。
(三)購買公共租賃住房, 可選擇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 一次性付款后, 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 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交納租金 。
(四)購買的公共租賃住房可以繼承、抵押, 不得進行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 。 抵押值不得超過房屋購買原值的70% 。
購買人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在主城區獲得其他住房, 且達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區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的, 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以及抵押處置時, 由政府回購, 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