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陽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和用房政策


榆陽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和用房政策



榆陽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和用房政策
榆陽區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榆陽區城鎮常住戶口;
(二)無房戶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25平方米的家庭;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家庭年收入標準、人均居住建筑面積標準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
二、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程序:
(一)申請人持戶口簿、身份證、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證明, 按規定程序逐級申報審核 。
(二)申請截止后, 由項目管理單位統一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核查, 符合條件的予以公示, 公示后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核發準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準通知 。
(三)購買人按規定辦理經濟適用住房權屬登記 。 房屋發證部門、土地登記部門在辦理權屬登記時, 應當分別注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用地內容 。
已經享受房改政策購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了福利分房、集資建房和單位分配宅基地的人員, 不得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
三、相關材料:
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 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請表;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身份證及戶籍證明;
(四)同住成年人或共同產權人同意上市出售的書面意見 。
榆陽區經濟適用房政策
一、優惠政策
1、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 按照劃撥方式供應 。 嚴禁以經濟適用住房名義取得劃撥土地后, 以補交土地出讓金等方式變相進行商品房開發 。
2、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 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
3、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 。
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按照政府組織協調、市場運作的原則, 采取項目法人招標的方式, 選擇具有相應資質、良好的開發業績與社會信譽和占投標項目35%以上的自有資本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 。
5、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單位申請住房貸款時, 除符合有關規定外, 還應當出具準予購房的核準通知 。 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優先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發放 。
二、建設管理
1、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2、經濟適用住房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按照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的要求,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 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降低能耗, 提高住宅建設的整體水平 。
3、經濟適用住房必須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經濟適用住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國家工程驗收規范進行竣工驗收,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
4、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最終責任 。 經濟適用住房出售時, 須向買受人出具《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并承擔保修責任, 確保工程質量和使用安全 。
三、價格和銷售管理
1、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應當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則, 由物價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項目開工前或者銷售前依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有關規定, 確定銷售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利潤率按不高于3%核定, 并向社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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