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產業園有哪些核心開發盈利模式?

產業園核心開發盈利模式,一般而言分為六類:傳統地產開發模式、產業綜合開發模式、專業服務運營模式、“產業+投資”運作模式、“并購+退出”運作模式、產業運營服務模式。以下分別對六類產業園開發盈利模式進行詳細分析。
模式|產業園有哪些核心開發盈利模式?

傳統地產開發模式
傳統地產開發模式是指開發商以二級開發為主,建設標準化或定制化的園區物業,以租賃、出售或合資等方式進行經營和管理,最后獲取開發利潤的模式。
從本質上講,傳統地產開發模式與住宅開發并無太大差別,因此成為眾多資本進入產業地產主要選擇的商業模式。
此類運作模式的典型代表為聯東U谷。聯東U谷專注園區產業運營、服務中小制造企業,以產業綜合體和總部基地為主,涵蓋獨棟辦公、研發中試、標準廠房等產品形態。這些物業產品小而精,更多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制,具有較高的實用性。已在全國40多個城市投資運營產業園區超過210個,引進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型企業超過11000家。
在傳統地產開發模式下,開發商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盈利:
(1)物業出售獲取銷售利潤。由于產業地產前期開發投資巨大,而我國缺乏通暢的產業地產融資渠道,地產開發商必須提高物業出售比例以迅速回籠資金,與國際產業地產開發商相比,我國的地產開發商物業出售比例偏高。
(2)物業出租獲取租金收益。由于我國工業用地政策有很強的區域性,很多地方規定,工業用地上的物業產權不能分單元、分層或分棟出讓,從而限制住了物業出售的獲利通道,開發商不得不持有并出租物業,以獲取穩定的租金,持有物業雖然資金回收較慢,但能使開發商獲得物業增值收益。
(3)提供增值服務獲利。在專業分工越來越細化的時代,企業對人力資源、金融投資、科技信息等專業化、增值型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基礎性物業服務已經不能滿足企業的需求。為入駐企業提供所需的基礎配套服務和增值服務,有助于提升園區招商能力的同時,也蘊藏著較大利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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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綜合開發模式
產業綜合開發模式是指開發商除一二級開發外,更多為政府提供以產業規劃、服務與導入等方面的服務。在規定的合作年限內,開發商負責園區的土地平整、道路管廊等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公共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工作;產業規劃、項目招商、宣傳推廣等產業發展服務工作;空間規劃、建筑設計、物業管理、公共項目維護等基礎性服務工作等。與此同時,開發商以園區內所新產生收入的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作為投資回報,如新產生的土地出讓金、稅后、非稅收入及專項資金等。合作期限結束后,開發商將園區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產權及經營權無條件移交給地方政府。
此類運作模式的典型代表為華夏幸福。華夏幸福是中國領先的產業新城運營商,在產業新城開發與運營中,華夏幸福充分發揮產業平臺的優勢,整合各方產業資源,對接地方政府,除了一二級開發外,更為政府提供以產業規劃、服務與導入方面的服務。通過一系列的操作,從前期開發及后續運營的方面受益均等獲得,成功把短期的一次性房地產開發轉變成長期且可持續的園區運營。
目前該公司運營產業新城已布局于長三角、珠三角、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及長江中游城市群等區域。2019年,華夏幸福實現銷售額1451.59億元,資產規模超4500億元。
在產業綜合開發模式下,開發商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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