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防溺水 孩子假期溺水責任劃分

【假期防溺水 孩子假期溺水責任劃分】

假期防溺水 孩子假期溺水責任劃分


導讀:夏天一到 , 我們能夠想到的最直接也最舒適的消暑方法 , 除了呆在空調房里面 , 那么最爽的就莫過于出去游泳 。隨著暑假的到來 , 我們會發現各地的新聞難免會增加了關于兒童溺亡事故的報道 , 這也讓很多家長開始擔憂和警惕起來 。
小孩子怕熱貪玩 , 游泳也成為了他們暑假主要的娛樂項目之一 , 其背后的危險性也是我們不可忽視的 。小孩子假期溺水 , 家長們傷心之余也希望能夠找到事件的責任人 , 企圖從中獲得一些安慰 , 那么在法律上又是怎么樣來進行責任上的劃分呢?
兒童溺水事故的法律責任劃分 , 有一部分的責任是固定的 , 也是無法推卸和逃避的 , 那就是作為家長對于孩子的監護義務 , 也就是家長沒能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導致的意外過失 。而其他部分的責任劃分多少 , 關鍵的還是要看溺水的場所是在哪里 , 以及其同伴的行為性質 。
在溺水場所的劃分上 , 我們可以簡單地分成:私人場所、公共場所以及開放性的公眾活動場所 。
1、私人場所:比如一些私人承包的魚塘、私人游泳池等 , 如果兒童在這一類場所溺亡 , 那么場所的所有人也需要承擔起大約3%的經濟賠償責任 。而這主要就是因為在這些私人的水域中 , 所有人沒能起到完全的提醒管理和防護責任 。
2、公共場所:這里最典型的就是各種小區管理下的游泳池、泳館等的公共游泳池 。如果兒童在這些地方發生了溺亡事故 , 那么在責任劃分上 , 小區亦或者是游泳館的管理單位都需要承擔起50%的經濟賠償責任 。
3、開放性的公眾活動場所:這里通常都是指代一些無人看管的江河湖海、水庫等野外水域 , 如果孩子在這些開放性的水域溺亡 , 那么責任就在于孩子個人及家長的身上 。因為野外水域有一定的危害性 , 這屬于大眾的基本認知 , 與其他水域沒有關系 。
當然 , 除了場所以外 , 如果溺水當事人身邊還有其他人陪同的 , 那么其同伴也有可能需要承擔起一部分的 , 當然了是否需要承擔起責任以及責任的大小 , 還是要看其事件的性質如何 。而這樣的責任劃分 , 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實際考慮 , 因此也比較復雜一些 。
如果溺亡者的同伴在事件中存在著組織、參與等有直接關聯的行為 , 那么其同伴就需要承擔起一部分的過失責任 。然而 , 不管法律上對責任如何來進行劃分 , 亦或者是家長能夠從中獲得多少的經濟賠償 , 這都不可能挽回一個已經流逝掉的生命 。
只有孩子對于游泳這件事情有足夠的安全意識和危險認知 , 才不會將自己置于危險的境地 , 甚至丟掉自己寶貴的性命 。所以 , 家長想要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地度過每一個假期 , 讓孩子健康無恙地成長 , 那么安全意識和教育就一定要灌輸到位 。
1.不要到未知水域游泳 , 尤其是一些野外的水域、池塘等 , 這些地方是兒童溺水的高發場所 , 禁止孩子到野外游泳 , 是必要的安全叮囑 。
2.下水之前要做好足夠的熱身運動 , 突然的溫度差很容易出現抽筋的情況 , 下水游泳前做好熱身運動 , 能夠很好的預防溺水意外的發生 。
3.不要到深水域游泳 , 注意體力消耗 , 游泳需要量力而行 , 水深的地方和力竭的時候都容易出現溺水意外 。
重要提示:兒童假期溺水的事故責任主要還是在于家長的監護義務沒有做到位 , 而在此責任之外還需要考慮到游泳場所及同伴行為性質的劃分 。作為家長的我們 , 更重要的還是要對孩子做好足夠的游泳安全教育 , 將事故防患于未然 , 保護好孩子的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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