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代購將依法納入監管范圍 日本化妝品代購網

近日 , 一張微信截圖在化妝品代購的朋友圈刷屏 。截圖中的一句話頗為顯眼 , “白天直播免稅店 , 晚上直播罰款” 。

化妝品代購將依法納入監管范圍 日本化妝品代購網


據媒體報道 , 該微信內容描述的事情發生在9月28日的上海浦東機場T2航站樓 , 入境旅客全部開箱排隊等待過機檢查 , 隊伍長得看不到盡頭……據悉 , 有一架航班查出100多個代購 , 都需要補交稅款 。
【化妝品代購將依法納入監管范圍 日本化妝品代購網】普通的入境檢查為什么會引起如此大的關注?不少業內人士將其與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聯系在一起 , 并認為化妝品監管、海關等部門將出臺新政對代購提出新的要求 , 以更好地銜接指導具體監管工作 , 推動《電子商務法》的實施 。
法規頒布引發“圈內”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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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 信息化發展打開了社交網絡代購等商業模式的想象空間 。隨著移動社交軟件的高度普及和滲透 , 在社交網絡和各大電商平臺開設店鋪進行海外代購化妝品的個人越來越多 。國家相關部門也一直在思考如何監管代購的問題 。
2010年 , 海關總署第54號公告指出 , 中國籍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入境 , 境外獲取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 。免稅放行物品連同口岸進境免稅店購物額總計不超過8000元人民幣的 , 仍予以免稅放行 。旅客攜帶進境物品如果超出規定的免稅額度 , 應當主動向海關申報照章納稅 。
除了稅收問題 , 代購出售假冒偽劣化妝品等問題接連曝光也受到化妝品監管部門的重視 。今年2月 ,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布的2018年立法計劃就明確指出 , 要繼續推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盡快出臺 。今年8月 , 被稱為“世界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綜合性法規”的《電子商務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
“最近心里挺亂 , 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電子商務法 , 現在還不清楚到時候監管人員怎么操作 , 所以我們都是抱著觀望的態度 。實在不行就不做代購了 。”家住廈門的張女士有穩定的工作 , 閑暇時兼職臺灣代購 , 每月的第一個周末都會和愛人去臺灣地區例行代購 。
網名為“魚肉丸”的一名職業日本代購 , 在淘寶開設了日本化妝品代購店鋪 。“這是第一次有正式的法規文件 , 大家以前都沒碰到過這種情況 , 所以還是先看看其他的大店怎么做 , 走一步看一步吧 。但是說實話心里還是有點慌亂 。” “魚肉丸”告訴采訪人員 , 從一開始她就很關注法規的頒布 , 同時也在考慮要不要注冊貿易公司 。
明確定位消除監管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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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規定 , “所稱電子商務經營者 , 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 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 首次將“微商”“代購”納入“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范圍 。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化妝品監管處處長郭昌茂表示 , 當前的化妝品網絡銷售監管難題在操作層面存在監督抽驗兩難的問題 。傳統的產品抽樣方式需要經營者簽字確認才能成為監督執法的依據 。但在抽檢網絡銷售化妝品時就會出現店主不配合的情況 , 無法進行抽樣;而如果執法人員作為消費者在網絡上購買化妝品 , 某些執法程序難以完成 , 購買的化妝品也不能作為執法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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