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市養犬管理條例?內江養犬管理條例

內江市養犬管理條例為有效規范城市養犬行為 , 營造文明健康的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 , 常態長效推進文明城市創建 , 8月7日 , 內江市公安局、內江市農業農村局、內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試行)》《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 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城市養犬行為的公告 。公告中要求:
一、內江市城區(城鎮)、近郊區、工礦區、游覽區、碼頭、車站為犬類限養區 。限養區允許飼養小型觀賞犬 , 且成年犬體高不得超過35厘米 , 不得飼養烈性犬、大型犬 。盲人或肢體重殘人員每人限養1只導盲犬或扶助犬 。
二、養犬人應當對犬只進行拴養或圈養 , 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時 , 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 不得虐待或遺棄犬只 。

內江市養犬管理條例?內江養犬管理條例


【內江市養犬管理條例?內江養犬管理條例】三、養犬人攜犬出戶 , 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犬繩長度不得超過3米);
(二)為犬只佩戴標示牌;
(三)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四)即時清除犬只糞便;
(五)及時制止犬吠和犬只攻擊行人的行為;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 攜犬乘坐小型出租車應征得汽車駕駛人和同車人同意 。
四、養犬人攜犬出戶 , 不得進入下列區域:
(一)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幼兒園;
(二)影劇院、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少年宮、體育場館、候車室、商場;
(三)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
(四)其他禁止攜帶犬只進入的公共場所 。
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員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
五、養犬人應攜帶犬只到農業農村部門設置的犬只定點免疫場所進行狂犬病強制免疫 , 領取免疫證明和免疫標識 。
六、犬只傷害他人的 , 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醫療衛生機構診治 , 先行墊付醫療費用、承擔法律責任 。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限養區內開辦犬只養殖場所 , 進行犬類養殖經營 。
八、養犬人攜犬外出違反本公告第三款第四項相關規定的 , 由城市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根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 , 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
九、養犬人攜犬外出違反本公告第四款相關規定的 , 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
十、養犬人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對所飼養犬只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有義務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對放任不管的 ,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 , 處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 , 或者放任犬只恐嚇他人的 , 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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