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的前世今生


重疾險的前世今生



【重疾險的前世今生】 一、1983年:南非醫生發明重疾險
1983 年 , 世界上第一張重疾險保單于南非誕生 , 只保障 4 種疾病 。
南非醫生巴納德是著名的心臟外科醫生 , 他救治過很多病人 , 但病人出院后 , 由于生活拮據 , 還要養活家庭 , 不得不天天工作 , 缺乏足夠的康復與休養 , 很多人不斷復發而死亡 。
巴納德醫生深刻認識到 , 他可以救活一個人的生命 , 卻無法挽救一個家庭的經濟生命 。 就算醫生能救得活病人 , 但是家庭財務狀況惡化 , 也直接影響病人的生死存亡 。
于是他去說服南非的保險公司 , 推出一種新型保險 , 讓人在罹患重疾時 , 可以拿到一筆錢 , 這就是重疾險的由來 。

二、1995年 , 重疾險引入中國
1995年 , 重大疾病保險被引入中國市場 , 很快成為我國主要保障型險種之一 。
在90年代 , 市場上的主流產品是壽險 , 而重疾險大部分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售賣 。 保障的病種也很少 , 只保幾種或十幾種疾病 。
三、2003年 , 分紅型重疾被叫停
監管層認為 , 分紅型重疾險的風險隱患極大 , 在2003年 , 叫停了分紅型重疾險 , 規定不能將健康保險設計成分紅產品 , 健康保險就包括重疾險 , 讓重疾險回歸保障的本意 。
四、2006年 , 保死不保生訴訟
在 2006 年初 , 發生了一件大事 。 深圳多名投保人集體起訴友邦保險 , 旗下守護神兩全重疾險涉嫌詐騙 , 重疾險 ;保死不保生 的結論 , 就此傳開 。
五、2007年 , 重疾定義統一
因為各家保險公司對疾病的定義存在一定差異 , 這給醫學知識匱乏的普通消費者 , 在挑選重疾險時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
所以在 2007年4月3日 ,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 , 宣布推出《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 , 統一規范了重疾險中 , 最高發的前 25 種疾病進行了統一規范:
不僅疾病定義相同、理賠條件相同、就連合同的書寫方式都完全相同 。 從此只要是重疾險 , 就必須包含前6種主要疾病 , 各家公司定義一樣: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
這些高發的 25 種重大疾病 , 占所有重疾理賠的 95% 以上 , 所以統一規范了前 25 種重大疾病 , 也就抓住了重疾險核心 , 極大地方便消費者比較和選購重疾險產品 , 同時有利于減少理賠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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