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人才住房補貼申請
公司注冊地需要在海口!
2018年5月13日后首次來瓊或者返瓊開展工作的人員,現所服務單位注冊地、社保(個稅)繳納、租(購)房地點均在海口(備案時間為2018年5月13日后),未享受過政策性住房,在海南參加工作時未超齡 。
補貼時間計算
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主體為單位,咨詢人獲得人才證書后 , 可申請現所服務的公司符合的月份數,為現服務公司社保(個體工商戶個稅)繳納月份、租賃證(購房備案)三者同時有效的時間 。
【海口申請住房補貼公司注冊地必須在海口嗎?】如:2021年4月申請補貼,2020年5月獲得高層次人才D、E類,2020年9月租房備案(購房備案) , 2020年10月簽勞動合同,2020年11月份買社保(個稅),本期申請月份應為: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合計5個月 。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2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