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波失業金領取次數+領取期限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計算
《條例》修改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計算方式也有所變動,其第二十三條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確定:
?。ㄒ唬├奐平煞咽奔洳宦荒甑模渙烊∈б當O戰穡?
?。ǘ├奐平煞咽奔湟荒暌隕喜蛔鬮迥甑模柯鱸鋁烊∫桓鱸率б當O戰穡?余數滿三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六個月計算;
?。ㄈ├奐平煞咽奔湮迥暌隕系牟糠?,每滿八個月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滿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寧波地區失業金領取時間是怎么計算的 寧波失業金領取次數+領取期限】為了做好條例施行前后的銜接,2022年8月1日后尚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其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按照《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重新確定,剩余期限內失業保險金的標準重新核算后發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