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分別是多少?
答:城鄉居民參保人患病住院 , 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按照醫院的級別確定,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分別為200元/次、550元/次、880元/次 。
起付線以上、(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限額以下、符合醫保政策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在一級、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比例分別為85%、75%、60%,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6萬元 。昆明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累計超過1.2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含2萬元)部分支付60%,2萬元以上4萬元以下(含4萬元)部分支付70%,4萬元以上6萬元(含6萬元)以下部分支付80% , 6萬元以上15萬元(含15萬元)以下部分支付90% 。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分別是多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易返貧致貧人口(含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下同)等困難人群,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