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設置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 。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除上述行業以外的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燃氣、電力等其他行業)7個專業類別 。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 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
【寧夏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設置】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 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 , 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