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發放對象
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 , 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的大學畢業生義務兵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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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罩拼笞ā⒈究票弦蛋嘌?nbsp;, 即在每年上半年應征 , 當年 7 月底前能夠正常畢業的大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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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胛楹螅蚓芊郾徊慷幼鞒淼拇笱П弦瞪邐癖揮Ψ⒎湃胛榻崩鷙徒煌ㄊ乘薏怪?。已發放的,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追繳 , 追繳經費交回縣級財政 。大學畢業生學歷層級認定,由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政治考核組具體負責 。
二、獎勵金、補助金標準及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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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雙一流”建設高校(學科)的本科畢業生,碩士、博士在校生、畢業生:每人 5000 元 。
②本科畢業生(含應屆、往屆、畢業班生,全日制、非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等):每人 3000 元 。
③專科畢業生(含應屆、往屆、畢業班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 高級工等):每人 2000 元 。
2.發放方式
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負責組織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在入伍前指定領取人(一般為義務兵家庭主要成員或本人),填寫《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補助金領取人銀行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 , 義務兵本人及指定領取人需在采集表上共同簽字確認 。每年 6 月、12 月底前,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負責向當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供本轄區大學畢業生義務兵服役情況、領取人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等信息 。
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根據兵役機關提供的領取人相關信息組織入伍獎勵金發放 。對 6 月底前收到的發放對象名單及相關信息 , 入伍獎勵金應于當年 10 月底前完成發放;對 12 月底前收到的,應于次年 4 月底前完成發放 。
三、大學畢業生義務兵交通食宿補助
1.補助對象條件
①非泰安市戶籍,選擇在駐泰高校征兵工作站應征報名,由高校駐地縣級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的大學畢業生 。
②在外地市高校就讀或工作,選擇在戶籍地應征報名 , 由戶籍地縣級征兵辦公室批準入伍的大學畢業生 。
2.發放標準
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應對上述兩類大學畢業生應征參加縣級征兵體檢、復檢、抽復檢和政治考核等各項工作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用情況進行充分調研,區分省內、省外兩個層次 , 會同縣級財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共同研究確定交通食宿補助金額 。
3.發放方式
【泰安大學生義務兵入伍獎勵及補助發放指南】各縣(市、區)征兵辦負責組織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填寫《大學畢業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補助金領取人銀行卡信息采集表》,統計、審核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義務兵情況信息 , 按確定的交通食宿補助金額,由縣(市、區)征兵辦公室綜合計劃組、保障組(人武部軍事科、保障科)負責發放 。具體發放方式由各縣(市、區)征兵辦公室研究確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