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出臺了《江門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級財政補貼資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該《實施細則》自2019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補貼標準如下: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建成并竣工驗收充電設施,按照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550元/千瓦的標準執行,交流充電樁、微型便捷式充電設施(微型充電插座等)100元/千瓦的標準執行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竣工驗收的充電設施,按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3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微型便捷式充電設施(微型充電插座等)60元/千瓦予以補貼 。
補貼資金采取事后補貼方式,每年申報一次,2019年下達資金為2016—2018年補貼資金,2019—2020年補貼發放工作待省資金下達后按照實施細則組織申報 。
【江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補貼標準 江門市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0】申請企業上交材料后,由各市(區)發改部門對補貼資金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開展現場核實,審核無誤后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示5日,對于公示后無異議項目,由各市(區)發改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下達補貼資金 。
相關經驗推薦
- 江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補貼申請條件 江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補貼申請條件及時間
- 江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補貼申請有效期限
- 江門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在家辦理在家辦理車駕管業務
- 江門駕駛證遺失補辦業務須知 東莞駕駛證遺失去哪里補辦?
- 江門駕駛證損壞補辦業務須知 江門市駕駛證到期換證地點及電話
- 江門申請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需要什么材料?
- 江門企業/用人單位補貼有哪些? 江門市人才引進補貼待遇
- 江門市就業補貼 江門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
- 江門就業補貼怎么申請 江門企業社保補貼申請對象+申請條件
- 江門企業社保補貼申請材料/補貼標準及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