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繳資格認定
【蘇州居民醫保參保條件 蘇州居民醫保免繳材料】根據蘇州市人民政府《蘇州市社會醫療救助辦法(修訂稿)》(蘇府規字〔2017〕6號)文件規定,由民政部門定期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救助對象名單的參保人員不再需要提供免繳證件材料 。
符合免繳條件的參保居民,參保居民個人免繳醫療保險費 。對符合保費補助條件的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對象,各社區社保工作機構應逐一落實其續保情況,告知其保費補助、實時救助等相關政策,確保其正常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待遇 。
免繳材料
符合免繳條件的重癥殘疾人須同時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對聽力、語言殘疾一級,視力、肢體殘疾一至二級,智力、精神殘疾一至四級的殘疾人,視為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可免予勞動能力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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