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糾紛( 五 )


3、一般有效保證責任的承擔 。在擔保中《擔保法》規定了兩種不同的保證 。一是一般保證,二是連帶責任保證 ?!稉7ā返诙鍡l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經審理如果貸款合同有效且擔保有效,對于一般保證,債權人必須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6個月內起訴,6個月內起訴的,判決其承擔一般保證責任;超過6個月未起訴的,擔保人不承擔責任 。
4、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承擔 ?!逗贤ā返谑藯l二款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因此債權人起起訴債務人和擔保人或者單獨起訴擔保人都是合法有效的 。一起起訴的判決承擔連帶責任,單獨起訴擔保人的判決擔保人承擔責任 。當然,擔保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
5、無效擔保責任的承擔 。在原《貸款規定》中只規定了無效擔保在有的情況下不承擔責任,有的情況下只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責任到底多大,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實踐中有的還是按有效處理承擔全部責任 。鑒此,最高院在20xx年的《擔保法解釋》中作了明確規定 。
(1)主合同無效導致擔保合同也無效的 ?!稉7ń忉尅返诎藯l規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不是總債務的三分之一 。
(2)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責任的承擔 ?!稉7ń忉尅返谄邨l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
6、債務承擔問題
債務承擔,簡單說就是變更債務人,新的債務人稱為承擔人 。在借款合同中,原債務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債務,由第三人承擔債務的履行 。第三人履行債務可以經過原債務人同意,也可以不經過原債務人同意,只要是第三人自愿履行即可 。債務承擔屬于合同變更的一種形式,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債務人承擔債務后不得反悔 。如張某與劉某合伙做生意,獲利三萬元,張應該分劉某1 。5萬元,便給劉出據了1 。5萬元的欠條 。劉某女兒有病急需要用錢,找到張某之子說明情況 。張子見狀同意自己先將款付于劉某并收回了欠條 。后張某反悔,以未經父親同意為由主張將錢收回 。法院認為張某之子自愿替父親償還債務,并實際履行,屬于債務的承擔 。債權人與承擔人自愿簽訂債務承擔協議并予履行,無需要債務人同意 。只要承擔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就發生法律效力,于是判決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對于債務的承擔,有的稱之為債務的清償,或代為清償 。如甲公司欠劉某10萬元貨款,劉多次索要未能如愿 。當劉再次索要時,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表示該貨款自己可以償還并寫了欠據和還款時間 。等到還款時間時,王未歸還,劉起訴到法院 。王表示自己當時是無奈才寫的欠據,自己未經甲公司同意,自認還款行為無效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的還款承諾書是一個代為清償的承諾 。劉因王的承諾而取得了要求其清償的權利 。意大利民法典第1272條規定“沒有債務人的委托而向債權人承擔債務的第三人,在債權人沒有明確表示解除他的義務的情況下,該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當然,在債務承擔或代為清償的情況下,必須是債權人以明確的態度即是以書面或者行為表示接受承擔人的承諾 。如果承擔人在債權人接受之前已經撤回承諾,則不發生債務的承擔問題 。如前,已經將錢交付債權人并把欠據收去,整個債權債務已經消滅,不能再恢復原狀,反悔是不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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