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
1. 居民家庭每戶第一階梯年用水量150m3(含)以下 , 終端水價為3.8元/m3;
2. 居民家庭每戶第二階梯年用水量150m3—240m3(含),終端水價為6.35元/m3;
3. 居民家庭每戶第三階梯年用水量240m3以上,終端水價為8.9元/m3;
4. 合表用戶居民用水價格在居民第一階梯終端水價基礎上加收0.10元/m3,供水費用由終端用戶公平分攤 。
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居民家庭戶均人數以4人為基數 , 每增加1人,各級水量年相應增加36m3 。每戶人口數由供水企業根據用戶提供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認定,階梯水價計量結算周期以年為單位 。
二. 配套措施
(一)加快推進戶表改造工作 。城鎮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快推進城鎮供水“一戶一表”改造 , 供水企業要積極實施戶表改造工作,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智能水表,為全面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創造條件 。老舊小區供水改造費用,可通過政府補貼、企業自籌、用戶出資的方式籌措,由供水企業承擔的“一戶一表”改造、運營和維護費用,計入供水成本 。
(二)積極開展二次供水設施移交工作 。加快推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鼓勵依法依規移交供水企業實行專業運營維護,對于符合移交條件且自愿移交的,供水企業應盡快接收,不得設置障礙,妨礙移交;對于暫不具備移交條件小區,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制定移交方案,供水企業要積極進行戶表改造,盡快實現直抄到戶 。
(三)建立水價動態調整機制 。按照《陜西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 , 每3年對城市供水成本開展成本監審,結合實際,城鎮供水價格實行動態調整 。如水資源稅、污水處理費調整變更 , 其調整變更部分將進行聯動傳導至用戶終端價格 。
(四)建立合理補償機制 。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價格調整未達到供水企業準許收入的 , 供水企業應挖掘內部潛力、節能降耗、降低運營成本,仍未能達到準許收入的部分,財政應當予以相應補償 。
(五)規范供水企業收費行為 。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和企業門戶網站公示各類用水終端價格、個性化延伸服務項目價格以及文件依據、服務咨詢電話、舉報投訴電話,不得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每年定期公布上一年度取水量、供水量、售水量、售水收入、水質檢測報告等相關信息 。
(六)夯實工作責任 。發改部門要密切跟蹤水價政策執行落實情況;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查供水中間環節亂加價亂收費等行為;水利部門牽頭制定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方案,盡快實現直抄到戶;住建部門要加強對物業企業管理,規范物業企業供水環節收費行為,協調物業企業盡快完成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改造工作 。
(七)加強宣傳引導 。相關部門要加強輿論宣傳,大力宣傳我市水資源緊缺現狀,引導用水主體樹立節水觀念 。同時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銜接,做好政策宣傳解讀,適時宣傳政策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社會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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