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公積金提取分為多種情況,且 。
不同情形下的提取額度如下: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未婚職工按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14400元計算,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28800元計算 。提取資金轉賬至職工在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
【購買預售、現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職工購買住房時 , 若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 。
【購買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職工購買住房時,若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 。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含共有產權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因拆遷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其提取總額不超過扣除拆遷補償款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平方米價格參照物價部門核定的當地經濟適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價計算 。
【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銷戶提取 。
【高層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中的A、B、C類高層次人才 , 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標準放寬到現有標準的2倍 , 單身A、B、C類高層次人才按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2400元計算 。
【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提取住房公積金】
銷戶提取 。
【購買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1、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購房支出;
2、職工購買住房時,若約定住房產權份額的,按各自產權份額核定相應的購房支出 。
【柜面一次性提前還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及配偶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及已產生的利息 。
【柜面一次性提前償還商業(異地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及配偶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及已產生的利息 。
【柜面逐年提取償還商業(異地公積金)貸款】
柜面逐年提取還商業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提取金額不超過提取當月前12個月已歸還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額(提前還款金額除外) 。
【省市互聯委托逐月劃轉還商業貸款】
省市互聯逐月還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繳存額之和小于貸款銀行報送的上月實際月還款金額的,委托提取金額為實際月繳存額之和;月繳存額之和大于貸款銀行報送的上月實際月還款金額的,委托提取金額為上月實際月還款金額 。
【省市互聯委托逐月劃轉還公積金貸款】
省市互聯逐月還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繳存額之和小于貸款月還款額的,委托提取還貸金額為實際月繳存額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補齊至還款賬戶;月繳存額之和大于貸款月還款額的,委托提取還貸金額為貸款的月還款額 。
【委托逐月劃轉還公積金貸款】
委托逐月還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月繳存額之和小于貸款月還款額的 , 委托提取還貸金額為實際月繳存額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補齊至還款賬戶;月繳存額之和大于貸款月還款額的 , 委托提取還貸金額為貸款的月還款額 。
【委托逐月還商貸】
借款人及配偶月繳存額之和小于貸款銀行報送的上月實際月還款金額的,委托提取金額為實際月繳存額之和;月繳存額之和大于貸款銀行報送的上月實際月還款金額的,委托提取金額為上月實際月還款金額 。
【委托逐年劃轉還公積金貸款】
委托逐年還公積金貸款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及已產生的利息,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不足以償還當月貸款本息的,不予操作 。
【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銷戶提取 。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
銷戶提取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銷戶提取 。
【低保或特困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人民幣1元 。
【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額度不超過醫保核定的“個人自付”與“個人自理”金額之和 。
【失業提取住房公積金】
銷戶提取 。
【遭遇突發事件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超過有關部門核定的財產損失金額 。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南京市公積金提取額度分別是多少 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額度】提取人合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費用扣除政府補貼后的個人分攤金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