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續階段性臨時生活補助
適用對象: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2019年1月1日之后有參保記錄但累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 。
執行時間、發放標準和形式:
執行時間為2022年5月至12月,按月發放 。臨時生活補助標準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 。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按月領取最長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
失業補助金、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跨年度重復申領 。
臨時生活補助標準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 。符合條件的失業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按月領取最長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
【泰安延續階段性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對象】失業補助金、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跨年度重復申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