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用工合同( 五 )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 , 營私舞弊 , 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 , 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 , 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 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 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 ,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確需裁減人員的 。
5.乙方受聘期間 , 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 ,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 , 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 , 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 ,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 ,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 ,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 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 , 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 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 , 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 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 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 , 乙方個人繳納部分 , 由甲方在其工資
中代辦扣繳 。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 ,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 如遇違約時 , 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 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 , 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
2.乙方在職期間 , 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 , 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 , 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 , 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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