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

百色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百色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為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 創建清潔衛生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犬類管理暫行辦法》要求 , 結合百色市區現狀 , 決定對百色市區內的犬類進行專項整治 ?,F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百色市區具體范圍包括:東起百色高速路口東 , 西至百色高速路口西和百色東筍電站 , 北起城北一、二路至澄碧河水庫路口 , 南至龍景新區內的建成區、開發區 。
二、凡養犬的單位和個人 , 必須到畜牧獸醫部門進行疫病免疫注射 , 憑免疫證到公安機關辦理準養證 , 才能進行養殖 。
三、凡百色市區內的單位、個人養犬的 , 全部實行家中圈養和栓養 。禁止在公共綠地、公園、廣場、街道、車站、碼頭及休閑觀光場所、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逗犬、溜犬、拴(套)養犬只 。

百色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


四、因領證、檢疫、免疫接種和診療需攜帶犬只外出的 , 需持家犬免疫證、犬只準養證或免疫標志同行 , 并應當將犬只裝入大袋、犬籠 , 或者為犬只戴上嘴套、束犬鏈 。外出時須由成年人牽領 , 應當避讓老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 并采取措施防止犬只咬傷他人 。
五、不得虐待、遺棄飼養犬只 , 犬只死亡的 , 養犬人不得隨意丟棄 , 應當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攜犬出戶時 , 應帶有垃圾袋 , 對犬只在戶外排泄的糞便 , 攜犬人應當立即裝袋清除 。
六、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息 , 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攻擊他人;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的 , 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
七、禁止攜犬和放任犬只在河道、泉池及其他公共水域內洗澡、游泳 。
八、養犬人定期為犬只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 。
九、養犬人違反本通告規定的 , 由公安、衛生、市政、水產畜牧獸醫、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依法查處 。無《犬只準養證》、《家犬免疫證》或免疫標志的犬只和未栓養、流浪的犬只 , 均屬違章犬 , 一律視為野犬 , 由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或街道辦進行捕殺 , 捕殺違章犬所需費用由犬主承擔 。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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