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養犬管理條例?天津養犬管理規定2020( 二 )


一般管理區內的養犬管理服務費應當低于重點管理區,具體的收費標準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
第十五條 部隊、公安、科研、醫療衛生單位因工作特殊需要養犬的,免收養犬服務費 。
盲人養導盲犬和肢體重殘人養扶助犬的,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免收養犬管理服務費 。獨居的生活困難的鰥寡老人養犬的,減半收取第一年度的管理服務費 。
第十六條 養犬繳納的費用集中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養犬管理工作以及服務需要支出的費用,由政府財政預算列支 。
第十七條 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和為犬類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在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并在領取營業執照后五日內向公安機關備案 。
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開辦犬類養殖場、犬類交易市場,禁止舉辦犬類的展覽展銷活動 。
禁止在犬類養殖場和犬類交易市場以外的公共場所從事犬類交易 。
出售犬類必須出具畜牧部門核發的動物檢疫證明和犬類免疫證 。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節假日或者舉辦重大活動期間劃定范圍,禁止攜犬進入 。
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劃定范圍,禁止攜犬進入 。

天津養犬管理條例?天津養犬管理規定2020


第十九條 養犬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攜犬出戶時攜帶養犬登記證,由成年人牽領,并應當避讓他人,特別是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因檢疫、診療等特殊情況攜犬出戶的,將犬裝在犬籠內,不得牽領 。
(二)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并為犬戴嘴套或者將犬裝入犬籠、犬袋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禁止攜犬進入電梯的時間 。
(三)不得攜犬乘坐除客運出租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客運出租車時須征得駕駛人同意 。
(四)不得攜犬進入市場、商店、商業街區、飯店、公園、公共綠地、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游樂場、候車室和其他人員聚集的公共場所 。
(五)在重點管理區攜犬出戶時,攜犬人及時清除犬排泄的糞便 。
(六)對烈性犬、大型犬實行拴養或者圈養 。
(七)不得虐待、遺棄所養犬
(八)不得妨礙、侵害侵擾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影響相鄰居民的正常生活 。
第二十條 公民的合法權益因受到養犬妨礙、侵害或者正常生活受到干擾、影響而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
第二十一條 市公安機關設立犬類留檢所 。犬類留檢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三日內可以被認領、領養;無人認領、領養的,由公安機關處理;收容犬因病死亡,犬尸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
第二十二條 所養犬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并先行墊付醫療費,將傷人犬及時送交公安機關設立的犬類留檢所,由畜牧部門進行檢疫,醫療和檢疫所需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
第二十三條 外地人員攜犬來津的,必須持犬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畜牧部門簽署的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并經本市畜牧部門和公安機關復核 。攜犬進入重點管理區的,還須符合重點管理區的養犬條件 。無動物檢疫和免疫證明的,攜犬人應當將犬暫存在犬類留檢所,經畜牧部門對犬進行檢疫和免疫注射后,領取動物檢疫證明和犬類免疫證 。逗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按照本市正常養犬辦理登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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