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養犬管理條例

鶴山養犬管理條例狗一直以來都是人類忠實的朋友,隨著生活水平的改善,現在市區養狗的人越來越多 。養狗導致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遛狗不牽繩、狗狗隨地便溺、放任狗狗亂吼亂叫……諸如此類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困擾著無數市民,讓人心生疲憊!不僅影響生活環境、生活質量,甚至對他人的生命有安全隱患 。據江門市疾控中心統計,僅今年1至11月,全市就發生21683人次被狗咬傷病例,26906人次進行狂犬疫苗全程接種;2011至2015年,全市有42人因感染狂犬病而死亡 。“狗出沒”已經成為城市之患,加強對狗的管理已經刻不容緩 。為此建議制定《江門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確養犬人的責任和義務:
一是實行狂犬病免費強制免疫制度 。養犬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飼養的犬只送動物防疫機構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證明 。

鶴山養犬管理條例


二是落實犬只上牌制度,標注相關信息,攜犬出戶應當為犬只佩帶犬牌,當發生惡犬傷人事件時,可及時找到狗的主人 。
【鶴山養犬管理條例】三是明確規定攜帶犬只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為犬只束牽引帶,并主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犬只在戶外排泄的糞便,攜犬人應當立即清除;攜帶犬只乘坐電梯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傷人 。
四是明確規定養犬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占用公共樓道等共有區域;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養犬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禁止驅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嚇、傷害他人;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
為加強對養犬工作的管理,建議立法明確由公安機關、城管行政執法、畜牧獸醫、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參加的養犬管理協調機制,組織、指導和監督養犬管理工作;同時組建養犬服務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違法養犬行為 。
要加強文明養犬的宣傳力度,通過重要的媒體反復宣傳文明養犬的法律法規,使廣大市民養成文明養犬的良好習慣,既增加生活情趣,又促進城市的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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