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業主:“房子爛尾,開發商破產,憑什么讓我繼續還房貸!”二審贏了

破產|業主:“房子爛尾,開發商破產,憑什么讓我繼續還房貸!”二審贏了

上海的許先生遇到一件糟心事 , 他貸款390余萬元 , 在嘉興買了一套別墅 , 可是 , 房子還未完工 , 開發商卻因資金問題向法院申請破產 , 隨即 , 許先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 。

案例來源:嘉興市中院
既然房子沒有了 , 許先生也決定斷供 , 不再給銀行打錢 , 沒想到 , 銀行不同意 , 還把許先生起訴到法院 , 要求繼續支付剩余貸款 。
因為許先生簽訂的貸款及擔保合同中約定 , 貸款發放以后 , 與該房產有關的任何糾紛 , 均與貸款人無關 , 貸款人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提前償還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 。
按照這條約定 , 即便房子爛尾了 , 未完工 , 許先生收不到房子 , 這些麻煩事 , 都是買房人的事 , 都與銀行無關 , 許先生需要繼續履行合同還款 , 或者提前還款 。
最終 , 許先生敗訴 , 一審判決 , 許先生與銀行的合同解除 , 但是 , 許先生需要繼續還款付息(包括罰息)合計220余萬元 。
現在 , 開發商破產了 , 購房合同被解除 , 他的房子沒有了 , 貸款合同又被解除了 , 他卻被判決還要繼續還錢 , 可謂是房、錢兩空 。
【破產|業主:“房子爛尾,開發商破產,憑什么讓我繼續還房貸!”二審贏了】許先生肯定不服 , 提起了上訴 , 他簽字的這個約定 , 是銀行提前擬定的格式合同 , 而且相關司法解釋說得很清楚 , 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 , 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 , 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本金及利息 , 返還給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
按照法律的規定 , 這就意味著 , 許先生的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解除后 , 不僅不需要繼續還房貸 , 還有權要回自己已經支付的購房款 。
最終 , 二審法院改判 , 銀行要求許先生歸還剩余貸款及利息的訴求 , 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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